2026年度浙江電力市場化交易:零售套餐參考價按年度均價60%、月度均價30%、現貨均價10%確定
11月27日,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浙江省能源局、國家能源局浙江監管辦公室印發《關于做好2026年度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》...
11月27日,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浙江省能源局、國家能源局浙江監管辦公室印發《關于做好2026年度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》。
時間安排如下:
電網代理購電用戶入市簽約手續應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。意向轉為直接參與市場用戶的代理購電用戶和已于2025年度直接向售電公司購電的電力用戶,原則上應于2025年12月15日前在電力交易平臺上完成合同簽訂。
批發用戶入市手續應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。2026年度批發交易原則上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交易中心和電網公司應在零售用戶綁定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確認售電公司簽約用戶名單。
零售套餐封頂及風險預等機制。為保障零售用戶權益,所有套餐的封頂價格條款默認已勾選,零售用戶可自主選擇取消。對基礎套餐未選擇封頂選項進行預警,若發生未選擇封頂選項觸發預警,設置24小時冷靜期,交易平臺同步生成帶有水印、二維碼的《風險告知書》,電力用戶與售電公司需打印簽訂后掃描上傳或線上電子簽章后上傳;24小時冷靜期內,可重新選擇套餐類型及相關條款。對于未勾選封頂價格條款的用戶,實施價格疏導機制,具體結合市場簽約情況另行明確。
電力交易機構應在年度交易后10個工作日公布年度市場交易參考價,每月25日前公布月度市場交易參考價。零售套餐參考價格按照年度交易均價60%、月度交易均價30%、現貨市場均價10%的權重確定。

責任編輯:葉雨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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